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为两个招标人的集中采购项目,其中招标人1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营运服务与物****公司,招标人2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项目概况如下: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1:为招标人1提供为期两年的综合办公服务,派驻现场服务团队不超过28人。 (2)采购内容2:为招标人2提供为期两年的综合办公服务,派驻现场服务团队不超过3人。 以上详细内容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付款方式: 采购内容1、2:服务费采取月结的方式,根据每月服务考评结果核算出当月的最终结算费用。 (三)服务地点: (1)采购内容1:深交所广场、深业中心大厦、招标人1的其它办公场所(仅###市)。 (2)采购内容2:深交所广场、招标人2的其它办公场所。 (四)合同期限: 均为2025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署为准)。 (五)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六)报价限价: 本项目设置报价限价为含税价907万元,其中招标人1设置报价限价为含税价816万元;招标人2设置报价限价为含税价91万元。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00元整(大写捌万元整)。详细内容参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八)其他说明: (1)采购内容1:与招标人1(深圳证券交易所营运服务与物****公司)签订合同。 (2)采购内容2:与招标人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签订合同。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完全地、无条件地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详见投标函)。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单位,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产品及服务。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未被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下属单位不合格供应商。 (五)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颁布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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