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口腔科外送样本细胞学人工智能检测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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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YC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4-02549
3、项目名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口腔科外送样本细胞学人工智能检测服务(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金额:人民币75.0000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75.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财库﹝2020﹞46号文附件),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从2025年03月21日08时00分至2025年03月27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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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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