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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长治棚改5#-15#楼、屯留恢复灌溉项目PE管、铸铁管、螺旋钢管、ALC板、砂浆物资采购联合ZT17-JCZX-2025-128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长治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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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招标条件

1.1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长治市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 5#-15#楼项目经理部 ALC板 、砂浆物资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招标人为 中铁十七局集团 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长治市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 5#-15#楼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 .2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长治市屯留区南岗灌区 2024-2026年新增恢复灌溉面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PE管、铸铁管、螺旋钢管物资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长治市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5#-15#楼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 .1.1 长治市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 5#-15# 楼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66064.48m; 其中地上面积 :120336.94m 地下面积 :45727.54 m 。本工程住宅楼结构形式为钢筋砼剪力墙结构,裙房结构形式为钢筋砼框架结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施工内容包括 :5#~15# 住宅楼及其底部的商业服务网点和便民店、部分小区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地下车库及地面口部构筑物、地下设备用房、人防地下室及人防地面口部构筑物、住宅地下室、出地面风井构筑物等、围墙、空外管网、景观绿化、道路等。施工内容涉及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等。

2 .1.2 长治市屯留区南岗灌区2024-2026 年新增恢复灌溉面积工程项目

本项目位于长治市屯留区上村镇。主要建设(1) 泵站改造 : 改建引水渠 1 座,维修进水前池 1 座;维修高压线路 5km ;提水泵房内配套低区灌溉提水水泵 2 台;新增 35kVA 变 10kVA 变压器 1 台;站用变压器 2 台;新建 35KV 开关站和配电副厂房 1 座,配变配电设备;站区内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2) 灌溉干管建设 : 铺设干管线 6.67km ,分水、控制、流量计、排气和泄水阀门井共计 33 座。 (3) 灌溉支管网建设 : 支管网建设 6 条,长度 12.40km ,分水、控制、流量计、排气和泄水阀门井共计 121 座。 (4) 信息化 : 配套建设信息化平台一套 。

2.2 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 一 包一投。

 

附件 1 招标物资包件清 单

序号

招标人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使用单位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A LCB-01

ALC 轻质隔墙板

2 00mm/100mm

立方米

15723.7

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长治市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 5#-15# 楼项目经理部

2 00

5 000

2

SJ-01

砂浆

 

立方米

9 900

2 00

5 000

   

4

ZTG-01

球墨铸铁管

 

6 300

2 00

5 000

   

5

PTHG-01

螺旋 钢管

 

5 00.28

2 00

5 000

   

6

P EG-01

P E 管

 

1 7280

2 00

5 000

   

注: 此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结算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2.2.2 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 613 号令);

( 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27 号, 2013 年修正);

( 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2 号, 2013 年修正);

( 5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 13 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 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 2021 〕 26 号);

( 7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 2023 〕 298 号);

( 8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 2023 〕 299 号);

( 9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P EG-01、 Z TG-01、 P THG-01 、 ALCB-01、 SJ-01包件

(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招标物资 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 ,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许可和认证要求:获得投标物资相关生产或销售资质;

(3 )生产能力:包件投标人需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且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生产商年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包件的总需求数量。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4 )财务能力: 投标人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投标人 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投标人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 报价 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 )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招标物资须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 2 份;

(6 )供货业绩:须提供 投标人 近 三 年( 20 21 -2024 年) 招标物资 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 ) 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 )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包件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 8 时 00 分 -2025 年 3 月 27 日 18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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