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固废中心环境监测、电厂及飞灰检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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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2025年度固废中心环境监测、电厂及飞灰检测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28.8万元
4.最高限价:28.8万元
5.项目概况:2025年度固废中心环境监测、电厂及飞灰检测项目(二次),根据环保部门要求,需对填埋厂检测因子和频次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检测,并对电厂及飞灰进行检测。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2025年度固废中心环境监测、电厂及飞灰检测项目(二次),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在服务期内中标服务单位应按时按质完成检测并提交相应检测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4、投标申请人在阜宁协鑫发电厂正在检测项目的单位(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项目。
5、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3月20日8:30至 2025年3月27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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