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新能源公司所属前期风电项目风资源普查选址及测风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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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新能源公司所属前期风电项目风资源普查选址及测风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2322,招标人为国电电力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为充分了解当地风能资源,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通过实地测量和分析,获取更为精确的风速、风向等数据,新疆电力新能源公司拟在和田地区民丰县、于田县、喀什地区疏附县、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开展风资源普查及测风工作,具体服务位置由投标人及采项目单位现场踏勘并出具测风塔选址报告后确定。
2.1.2招标范围:(1)投标人负责在和田地区民丰县、于田县、喀什地区疏附县、阿克苏地区沙雅县进行风资源普查,至少包含6个不同区域(区域须具备风电建设条件,总可开发风资源不少于200万千瓦),并提交风资源普查报告。(2)投标人根据普查报告筛选出具体的20个测风点位(预计立塔点位约20个,雷达测风点位约5个),测风点位选取须经过项目单位同意,由投标人及项目单位现场踏勘并出具测风塔选址报告后确定;投标人负责测风设施的架设及运行管理(含架设所有手续的办理)。(3)投标人负责测风数据管理、测风数据分析报告编制、风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等工作;投标人负责每月提供一次测风数据及原始数据,测风数据合格率需达95%以上;本项目包含1年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报告及相关培训。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风资源评估报告取得评审意见后止。具体时间节点: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民丰县、于田县、疏附县、沙雅县风资源普查报告;120日内完成测风设施安装;1年测风数据采集完成后60日内提交评审意见及通过审核后的《风资源评估报告》。如中标后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条款完成,招标人将不支付合同款项。
2.1.4服务地点: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于田县、喀什地区疏附县、阿克苏地区沙雅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资源评估或测风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风资源评估或测风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25 18:00:00。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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