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用粮油、肉、蔬菜、水果、干货等食材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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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TZC2
项目名称:盐津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用粮油、肉、蔬菜、水果、干货等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7003.13
最高限价(万元):7003.13
采购需求:盐津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用粮油、肉、蔬菜、水果、干货等食材1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一年,按照需求随需随送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1)盐津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用粮油、肉、蔬菜、水果、干货等食材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一、肉、蔬菜、水果、干货等食材的供应商要求: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二、粮油供应商要求:1.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具备粮油产品经营资质,粮油加工企业须提供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应具备必要的粮油仓储设施,并符合国家成品粮油储藏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每批次供应的粮油均有有资质的粮油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包括常规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3.具有保证学校学生食堂粮油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4.拥有2名以上取得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5.拥有基本的粮食检验设备和2名以上取得粮油质量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检验人员;6.相关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7.提供近3年从事粮油经营的税收证明,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8.按时向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9.建立规范的粮食购销经营台账和质量档案,且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0.指导学校建立粮油购进领用台账,规范填写台账内容;11.近3年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3-14 06:00至2025-03-21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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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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