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等交安设施维护质量季度检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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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编号:20
1.2 项目名称:2025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等交安设施维护质量季度检查项目
1.3 预算金额:45万元
1.4 最高限价:4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1.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6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2025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等交安设施维护质量季度检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1.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1.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招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缴纳税收的凭证;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范围涵盖交通安全设施检测),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资格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人员证书复印件)。
2.4 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5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5 年 3 月27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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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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