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化工集中区污水一企一管、雨水明渠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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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淮安市清泉水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原化工集中区污水一企一管、雨水明渠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境内
(2)工程内容:确保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实行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并将监测数据、视频图像通过互联网专线快速、及时、准确地传输到园区管委会的监控中心,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各项考核指标达到省市区监管部门的要求。具体详见项目要求 。
(3)服务期:3年(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4)最高投标限价:260万元。
注:①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控制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此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超出此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标。
②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本项目无论项目实施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等均不另外计取服务费,也不对服务费费用进行任何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的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为其出具的自2024年7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3.3投标人2021年1月以来承担过环保部门水质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的或一企一管运维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6投标人近两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0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服务费300元,下载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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