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服务单位选聘二次询价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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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服务单位选聘(二次)》进行询价比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询价活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服务单位选聘(二次)
2.2项目编号:MQZ
2.3项目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4项目概况: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债权转让合同引发诉讼纠纷,涉诉金额约200余万元,需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应诉代理服务。
2.5服务范围:对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诉讼纠纷案件提供代理应诉服务,代理服务内容包括一审、二审、反诉(如有)阶段代理等事项。
2.6服务期限:满足采购人的要求(以采购人书面委托起止日期为准)。
2.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0预算金额:总费用不超过5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询价,若总机构无法直接参加询价的,可授权其分所(分支机构)参加,分所(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机构授权并由总机构承诺承担执业责任的授权承诺书。
3.2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时间在2023年或以后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无须提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指派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并提供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含1项)的诉讼法律服务类似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评价证明材料)。
3.5参加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信誉要求:供应商当前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没有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提供书面承诺)。
3.8不存在利害关系承诺: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含总所及各分所律师)不得代理或承办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委托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业务与非诉业务),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5.询价比选报名
5.1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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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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