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哈产代采(2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购“哈尔滨空港保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征选合作采购资产评估机构项目”,招标人为哈尔滨空港保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就该项目面向全国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哈尔滨空港保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征选合作采购资产评估机构项目
2.2建设/服务/供货地点:根据招标人需求
2.3招标内容:资产评估机构征集
2.4招标范围:单项资产评估合同估算价总计在100万(不含) 以下的除房产租赁、出售及土地价值以外的股权价值、车辆处置、广告价值、残值资产、低效无效资产处置等方面工作。
2.5计划工期/服务时间/供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3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6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参照《黑龙江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黑价联[2010]9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标准的5折为最高限价向下进行费率报价。
2.8中标人数量:3家(如本项目通过资格、形式、响应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废标)
2.9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省住建厅颁发的房地产估价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土地评估资质;在省高院的司法鉴定名册中;
3.2投标人拟派团队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团队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团队总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具有8年或以上的房地产评估执业经验。
3.2.2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记录(2024年10月到2024年12月),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团队负责人不允许为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
3.2.3其他最低人数要求: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招标方对项目评估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评估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团队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1日16时00分到2025年03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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