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系统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耗材采购、配送及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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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系统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耗材采购、配送及维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系统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耗材采购、配送及维修服务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系统办公用品采购及配送服务;002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系统办公设备耗材采购、配送及维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系统办公用品采购及配送服务;002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系统办公设备耗材采购、配送及维修服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
B.针对本项目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2024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新成立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纳税记录(2024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免税企业,可以提供免税证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 年 1 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7、供应商应具备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供应商资格,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tjgpc.zwfwb.tj.gov.cn/)供应商注册成功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暂不具备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供应商资格的,承诺在成交后办理该资格,以便采购人在合同期内的零星采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3月17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14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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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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