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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乌兰察布站五站台北侧新建风屏障工程经理部钢护筒、风屏障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 乌兰察布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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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采购条件

1.1 乌兰察布站五站台北侧新建风屏障工程主要 对 既有 乌兰察布站 施工。 项目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高铁站, 总投资 1440 . 7 8 元 万 元, 计划 工期 4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年 3 月 8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7月8日 。 项目 建设单位是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设计单位是 中铁咨询责任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乌兰察布站五站台北侧新建风屏障工程主要 对 既有 乌兰察布站 施工 。

2.2 采购内容:

采购人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 量

交货地点

谈判 文件售价(元)

备注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站五站台北侧新建风屏障工程项目经理部

GHT-01

钢护筒

φ1.25m / φ1.5m . ,厚度 10mm

425

乌兰察布市中铁十九局风屏障项目施工现场

200

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FPZ-01

通透单元板

1960*1000*20mm

平方米

974.42

200

     

金属复合吸声板

1960*500*100mm

平方米

1948.84

         

H型钢 立柱

p00×200×8×12mm

25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乌兰察布站五站台北侧新建风屏障工程项目经理部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1钢护筒 投标人资质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 或代理商 ,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物资 生产商具备 年产 5000吨以上 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 具 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 2023-2024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须提供加工钢护筒用原材料合格证和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标准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两年至少2份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

3.1. 2风屏障 投标人资质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 或代理商 ,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物资 生产商具备 年产 10000平以上 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 具 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 ( 2023-2024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 ( 2023-2024年 )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两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两年至少2份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本次谈判一包一投, 可 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代理商需取得生产商对本包件投标的授权,生产商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4本次谈判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系统内投标、供应过程中不诚信、纠纷不断地供应商。

3.5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或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3.6投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 .1竞谈文件售卖时间为:202 5 年 3 月 8 日上午 8 : 00时至202 5 年 3 月 12日 下午 1 8 : 00时(节假日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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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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