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基地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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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基地项目已由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京技管(审)〔2023〕2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地点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0104街区48A1地块,东至地泽路,南至地泽南街,西至48G1市政绿地,北至东方百泰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出资比例为100%。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北京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基地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市大兴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北京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基地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05524平方米合同估算价820(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0104街区48A1地块,东至地泽路,南至地泽南街,西至48G1市政绿地,北至东方百泰项目。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信息设施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线缆和光缆敷设、面板模块安装、配线架(网络+光纤)安装及机柜安装等;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全系统施工包括线缆敷设、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能耗计量系统、环境监测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线缆敷设、采集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以及为完成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等所需的全部工作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资质,近/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7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5年03月0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12日09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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