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陇东碳封存监测井钻探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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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陇东碳封存监测井钻探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陇东碳封存深部监测井1口,浅部监测井(200-300m深)3口;
2.2招标范围:完成陇东1口碳封存深部监测井和3口浅部监测井的地质与钻井方案设计、供货与施工,包括钻前、钻测录固井、取心、完井及复垦等全部工程施工及相关设备、材料供货,下入监测光纤和井内监测设备(不含光纤与监测设备供货),实现对陇东碳封存过程的深浅部监测。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90天。计划开工工期4月15日,计划竣工工期7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安监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2口钻井工程(钻深≥3000m)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封面页、关键页及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24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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