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便携式应急电源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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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名称:2025年便携式应急电源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预估采购620台便携式应急电源设备和620套监控及维保服务。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78.10万元(含税),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比选文件。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比选人确定一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5交付期:自合同签订后订单生效起7个日历日内交货至比选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之日提供6个月的监控及维保服务。
1.6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或乙方结算金额达到框架上限金额止。
1.7交付/服务地点:广西区内、广东省内、福建省内。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的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78.10万元,参选人的含税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参选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选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3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产品,且均为合格的全新原装正品(提供有效的原装正品承诺函)。
2.4本项目便携式应急电源设备允许代理商参选。如参选人为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如参选人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有效的授权函和制造商声明函。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允许一家代理,不同代理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参选的均被否决。如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选,代理商参选无效;如同一制造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选,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选均无效;如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和制造商授权的本项目实施地点的区域代理同时参选的,代理商和区域代理参选均无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7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选。
资格要求的详细评审标准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3日18时00分至2025年3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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