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骆马湖蓝藻打捞体系建设工程2#打捞平台购置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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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沂市骆马湖蓝藻打捞体系建设工程2#打捞平台购置安装工程 JSZC-320381-YMXM-C2025-0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17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新沂市骆马湖蓝藻打捞体系建设工程2#打捞平台购置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0万元
采购需求:
新沂市骆马湖蓝藻打捞体系建设工程2#打捞平台购置安装工程,为进一步提升骆马湖蓝藻打捞处置能力,改善生态区域环境,保障水源地供水安全,采购安装蓝藻打捞平台1座。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②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提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③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17 09:30 (北京时间)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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