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CGZ******** 项目名称:洛江辖区###路段交通违法整治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最高限价投标保证金11-1洛江辖区###路段交通违法整治设备1批********.00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适用于(无)。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网站、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特定条件:包1明细描述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所对应品目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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