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污水处理站除臭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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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RWZ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污水处理站除臭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994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994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59941.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59941.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5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 (元)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除臭系统 |
1 |
套 |
459941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4日 至 2025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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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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