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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殡葬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重庆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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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4-500153-04-01-67086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佑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资金、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殡葬设备(第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虹桥社区七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按照《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中三类殡仪馆“年处理遗体4001-6000具,容积率不低于0.2。”的标准建设三类殡仪馆及附属设施,包括业务设施、遗体处理设施、悼念区设施、火化设施、道路、绿地等,占地面积130亩。本次采购火化设备、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遗物焚烧炉、焚烧炉尾气处理设备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596.88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殡葬设备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出具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位的环评检测报告,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虹桥社区七组。

2.6 交货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具体安装时间根据土建施工进度自行安排。

质量保证期:3年。

2.7 标段划分:/

2.8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2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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