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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光伏电站支架跟踪控制系统设备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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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招标条件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光伏电站支架跟踪控制系统设备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订单所在地。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光伏电站支架跟踪控制系统设备采购框架协议招标

2.4 交货地点: 订单所在地。

2.5 交 货 期:  每笔订单自签订之日起10天内交货,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2.6 招标范围: 以框架协议的方式采购光伏电站支架跟踪控制系统设备,包括:(1)支架控制器:支架控制器主板、外壳、供电电源、安装配件;(2)区域控制器:控制器主板和配件;(3)气象站:柜体、电源、天线、开关、安装配件;(4)支架驱动机构:3/4/5/6/7点位支架驱动机构,包含相应点位数量的钢索或螺旋推杆、连接扭力杆、电机、减速机、安装配件;(5)远程监控系统:监控软件等。详见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数量仅为预估量,不作为合同价格计取的依据,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4日23时59分起至2025年03月24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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