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清河县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460000.00
最高限价: 1526.67元/吨
采购需求:医用液氧采购,年用量约300吨。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有效的医用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注册批件》(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或类似描述); (2)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须具备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5)属于自行运输的,应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类似描述);属于委托运输的,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且受托方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类似描述)。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05日至 2025年03月11日, 0:00-11:59-12:0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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