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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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2项目名称:永吉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1.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1.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完工(室外工程可根据天气情况适当延长);
1.6合同履行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拟向上申请项目资金);
1.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9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98.9041万元;
1.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吉林省住建厅及长春市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的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2.其他省(市)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是否有效,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可以是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经考试合格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6)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7)供应商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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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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