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能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二次物资授权协议库存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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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单位 | 批次名称 | 批次编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ETP分标名称 | 包号 | 包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类型 | 报价方式 | 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方式 | 资格条件 | 业绩要求 | 是否接受代理商、集货商 | 其他要求 | 是否分包限授 | 框架有效期 | 应答保证金(万元) | 是否资格预审 | 技术规范ID |
1 | 江苏海能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海能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二次物资授权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 | CY1025SU102 | XLWZ-HNSQ-2025-02-01B | 2025年第2次物资框架公开招标 | 2025年第2次物资框架公开招标 | 包1 | 海能公司2025年钢筋第1批3000t(分批、拆零)采购 | 钢筋全规格 | 公斤 | 3000000 | 2025.4.1 | 江苏省内各地市 | 框架 | 总价 | 1077 | 1077 | 公开招标 | / | 近3年,投标人具有钢筋销售业绩不少于1项,单项合同中该类产品业绩金额不少于500万。 | 接受代理商和集货商 | / | / | 2026/12/31 | 免收 | 否 | B7QD-SG510050500-00024 |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或集货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应答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应答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8 本次采购资格预审标段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应答人获取采购文件、参与应答,不接受资格预审未合格或者未参加资格预审的应答人应答。资格后审标段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9 其他
(1)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2)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3)(资格预审标段适用)对于资格预审时在有效期内但本次应答截止时间前过期的文件(如试验报告等),需提供更新材料。
(4)所投产品须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7)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8)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9)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10)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应答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11)投标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相关要求。
(12)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应答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应答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3)(本条款对未开展资质能力核实的物资不适用)应答人如果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凭证单(简称:资质业绩凭证单),须保证其提供数据真实可靠。应答人应提交从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已核发通过的有效资质业绩凭证单,格式与内容不允许做任何编辑或修改,否则以虚假投标做否决处理。
(14)以外文形式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
(15)应答人应自行响应招标采购文件,参与投标事宜,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代行办理投标事宜。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的规定。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2月28日至2025年 3月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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