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疫苗检验中心)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2025年度检验用气体项目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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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用气体采购,主要为液氮、高纯氮气、高纯氩气、液氩、高纯氦气、高纯二氧化碳、高纯氧气、高纯乙炔等检验用气体
二、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5日 14: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2025年度检验用气体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
4.采购需求:检验用气体采购,主要为液氮、高纯氮气、高纯氩气、液氩、高纯氦气、高纯二氧化碳、高纯氧气、高纯乙炔等检验用气体。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5年12月31日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否
采购标的: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2025年度检验用气体项目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如为所提供气体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所提供气体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响应供应商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如属于委托营运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且受托方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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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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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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