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第三方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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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南京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第三方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评估、巡查或咨询服务,合同内容必须能体现质量安全(监理业务除外)。(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建造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来经营正常,企业资信和社会信誉较好。(提供2022、2023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体现经审计)
5、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④未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⑤提交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予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⑦未参与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建(代建)项目的施工、监理等业务。(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08月至2025年01月)投标人为项目团队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未提供为项目团队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则该人员不得参加评标打分,如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实际缴纳社保的人员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人数,则视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2025年02月27日起至2025年03月06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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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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