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街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 号)要求,督促属地列入年度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纳入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在名单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登陆“广东省清洁生产验收管理平台http://********”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并在两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2025 年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无特殊原因拒绝、拖延或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或者不报告、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未列入名单的企业可向所属辖区工信(发改)部门提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申请,并登陆“广东省清洁生产验收管理平台”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 二、请###街要注重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的质量和效益,持续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全过程质量和绩效管理。年度名单发布后,要及时组织政策宣贯与技术培训;审核实施中要加强过程指导,定期调度实施进度,督促企业按时保质完成本轮次审核任务;评估验收要关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规范性、清洁生产技改方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及清洁生产绩效核算的科学性,严把审核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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