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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永定河管理中心(天津市海堤管理中心)蓟运河河口泵站工程(外接电35kV电源线)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天津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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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名称:蓟运河河口泵站工程(外接电35kV电源线)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2万元

最高限价:68.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8.2 68.2 工程监理服务 泵站由引水渠、进水前池、主泵房、出水池、出水箱涵出口闸、出水渠、开挖及回填、场区等部分组成。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四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二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具体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预计自本项目公布采购结果之日起至施工保修期止。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本项目公布采购结果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该工期为计划工期,具体工期及期限以项目实际实施进度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为本项目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供应商出具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提供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磋商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若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5日到 2025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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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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