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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高新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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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高新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成都市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309-510132-04-01-793087】FGQB-0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高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高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9-510132-04-01-793087】FGQB-02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新津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清凉社区3组,养正社区12组(工业园区),规划地块西至新材十七路道路红线,东至龙溪河,龙溪河东侧为新材十五路,南、北至市政规划道路。项目总计划投资约56100万元,建设盾构机/TBM 整机、桥梁钢结构制造基地,办公楼等配套用房。本次招标工程为联合厂房一、打砂厂房一、涂装厂房一、研发楼(含食堂)、危废库、警卫室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0483.86平方米,其中联合厂房一为单层钢结构厂房,长300米,宽99米,高17.85米,为3跨厂房,跨度分别为36米、33米和30米(工程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280日历天,其中2025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除研发楼(含食堂)之外的所有工程内容,2026年01月31日之前完成研发楼(含食堂)工程内容)。

2.4 招标范围:

2.4.1 工程总承包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管理、设计优化、采购管理、施工管理以及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

2.4.2 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等;

2.4.3 施工工作: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质量标准:

2.5.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达到合格标准。

2.5.2 施工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2)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若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若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5亿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5亿元或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6日起……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1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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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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