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管家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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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企业进行全面安全摸底检查,建立开发区企业安全信息档案,并协助完成整治验收;对开发区企业生产安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建立企业日常检查档案;组织开展企业安全培训教育,指导、协助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为行政管理人员提供政策法规和标准解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讲座。实现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响应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装订在文件中。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注:(1)、(2)提供之一,劳动合同(必须提供加盖公章)说明: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磋商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4日 至 2025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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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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