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金沙江旭龙水电站项目水泥招标代理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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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金沙江旭龙水电站项目
2、项目地址: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羊拉乡
3、项目工期:96个月
4、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金沙江旭龙水电有限公司
5、水泥用量:共计30万吨
6、结算方式:
(1)“合同交货价”=“出厂价”+“运杂费”
(2)“合同交货价”可以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整,调整方式见合同条款3.2“合同交货价调整”的相应条款。
(3)卖方采用经济运输方式运到买方或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费用由卖方自行承担,包含在交货价中。
(4)“出厂价”中均已包含其原材料采购、生产、工厂检验、包装、生产厂内装车等车板交货之前的所有工作内容、技术文件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成本、合理利润和税费,以及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责任和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社会风险及各类干扰等)等所需全部费用。
(5)“运杂费”中均已包括合同物资自物资生产工厂发货点至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费、中间短倒所产生的装卸及运输费、散装水泥卸车费、车辆定位管理系统的安装及使用费用、各种杂费、运输保险费、合理利润和税费等,以及合同规定应由投标人承担的其它义务、责任和风险等所需全部费用。
(6)本合同为单价承包合同,招标文件和本合同中供应数量仅为估算量,供应单价不随供应数量的变化而变化,且卖方不得因供应数量问题提出索赔。最终的采购量应是卖方根据采购人及买方提供的月采购计划进行生产和供应并由买方实际支付货款的物资量。
3.2合同交货价调整
(1)出厂价调整
调价公式:Pi=Po×k
其中 Pi为当月出厂价结算执行价格。
Po 为合同清单中中标出厂价格。
k 为价格调整系数。
k=(X/X0)×100%
X:供货月(上月21日-本月20日)调价基准单价,发布的云南迪庆、丽江、大理三地所有水泥品牌每周三的P.O42.5水泥散装参考价的平均价格为准,迪庆、丽江、大理三地的权重占比分别为30%、50%、20%。
X0:为本招标文件挂网前一个月(2024年12月21日-2025年1月20日)《中国水泥网(http://www.ccement.com/)》发布的云南迪庆、丽江、大理三地所有水泥品牌每周三的P.O42.5水泥散装参考价的平均价格为准(迪庆、丽江、大理三地的权重占比分别为30%、50%、20%),X0=588.86元/吨。X0为确定值,不因计算差异而改变。
上式计算过程中调整值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结算单价四舍五入取整数精确到元。
上述单价计算过程中,如“中国水泥网”(http://www.ccement.com/)发布云南迪庆、丽江、大理三地中有未发布价格的地区,该地区选用当地上月发布价格。当天有两次及以上次数报价的,以当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计算。
(2)汽车运输运费调整
在合同有效期内,只调整汽车运输费中柴油费。汽车运输运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中心发布的调价信息(2025年1月16日24时起)规定的国家第六阶段质量标准昆明市0#柴油执行8795元/吨为基数进行调整。以国家发改委规定昆明市场同标准柴油价格上涨或下跌400元/吨为调价单位,在供货月(日历月)1日24时前累计每超过400(含400)元/吨时,运输单价相应上涨或下跌0.01元/吨公里。具体根据运费调整吨公里单价及合同公里数计算运费调整单价,计算过程中百分数结果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结算价格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精确到元。本合同正常执行期间汽车运输杂费不作调整。
(3)铁路运输运费调整
1)在合同有效期内,只调整铁路运输费(不包括铁路运输杂费)。铁路运输费的调整采用文件证据法,其价格调整依据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和(或)国家发改委、中国铁路总公司颁发的文件进行调整。
(4)其他
如因不可抗力或采购人原因造成运输路线改变,仅对超出合同运输距离的部分进行调整,调整单价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发生的其它费用不予调整。
7、货款支付方式:本合同价款支付实行先货后款,每月结算一次,卖方供货到现场后,由买方、卖方、监理及物资管理服务单位签字确认当月物资供应量,计量时段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到货的物资。
2)结算原则:卖方每月向买方提供当期物资款签证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依据合同办理工程进度付款,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向买方支付工程进度付款,买方收到进度付款后及时支付物资款。
卖方为代理商,买方最迟应在供货后4个月内将当期物资款支付到位,例如2024年12月21日-2025年1月20日提供物资的物资款,应在2025年5月20日前全部支付到位。
4)买方支付卖方物资款可以是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汇票期不超过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不超过应支付物资款的10%。
5)月度结算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的结算资料包括支付申请书,货物及运杂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买方、卖方、采购人委托的物资管理单位确认的月度对账单,到货验收入库单等资料。
6)月度结算买方应向采购人提交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应包含:货物及运杂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经买方、卖方、物资管理单位确认的月度对账单复印件,到货验收入库单复印件等资料,所有资料加盖买方公章。
7)在执行上述付款时,采购人有权在书面通知买方后,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先行扣除违约金、赔偿金。
8)水泥供应三方协议、施工合同互为补充使用,存在不一致的以三方协议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负责垫付货款。
2、同意交纳投标保证金。
3、负责解决重点工程合同履行中的其他问题。
4、有较强的社会资源和经济实力。
5、提供所代理厂家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累计结算量5万吨及以上的水泥供应业绩,以及代理商自身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累计结算量5万吨及以上的水泥供应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以是结算书、到货验收证明、发票或其它能证明水泥累计结算量5万吨及以上的材料(含用户证明),除发票外其他证明材料应有采购方盖章。
三、投标单位报名须上传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加盖红公章)。
2、企业简介和主要业绩资料(加盖红公章)。
3、单位近几年销售业绩(加盖红公章)。
4、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还须提供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红公章)。
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报名方式
(登录后查看)
五、投标保证金
1、缴纳额度:10万元整。
2、缴纳时间:(登录后查看)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1、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价法。
2、有以下情况之一,没收代理商投标保证金列入红狮招标黑名单:
①中标单位放弃中标资格。
②投标人如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2月19日。
八、报名截止时间: 自发布日起至 2024年2月20日17:00止。
九、开标时间: 2025年2月23日17:00时止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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