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商物流分公司槎头大院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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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商物流分公司槎头大院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2.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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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拟委托有资质的物业公司负责采购人物业服务,并结合实际需求配备不少于9名人员(含一名专职现场管理负责人)。
采购预算为49.8万元/年(含税),合同期限两年。
具体预算如下:
序号 |
对应项目 |
采购内容 |
两年总预算 (万元,含税) |
1 |
物业管理 |
统筹大院保洁、饭堂等日常管理 |
99.6 |
2 |
大院保洁 |
槎头大院公共场所、办公场所保洁 |
|
3 |
会务管理 |
会议安排,含接待、会议室及设备管理等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供应商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设置有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以上数据仅供供应商参考,不作为采购人对该项目采购金额、订单量的任何承诺,供应商请充分考虑市场风险、自身能力等要素。双方的结算以实际产生的订单量为准。
4.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实力及信誉良好,业务能力及经验水平能够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的要求。
3)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应急处理能力,及时、合理进行人员安排和生产作业组织,确保节假日、促销期及旺季生产经营需要。
4)供应商须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固定住所或营业场所,或承诺如果中选,将在签约前在项目所在地取得固定住所或营业场所。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7)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
10)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可能被否决。
5. 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4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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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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