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二采气厂废旧物资仓储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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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2025年第二采气厂废旧物资仓储服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近年来由于工艺简化、压力容器到役更换,生产现场拆换的加热炉、分离器等大型设备数量增多,2025年我厂计划封堵井164口,废旧油管预计产生4000吨,现有的料场无法满足存放需求。为了防止废旧物资丢失,方便统一管理,计划单独租赁废旧物资存放场地,将全厂废旧物资集中收存,进行分类摆放,建立登记台账,从源头避免废旧物资混存混放造成的工作效率低下而延滞处置程序。
2.2招标范围:
距离榆林市榆阳区芹河乡第二采气厂马家峁料场(长北处理厂斜对面)车程3分钟以内,附近区域交通便利,设有办公室的平整场地,场地面积≥20000㎡,为招标人的废旧物资提供仓储保管服务,办理入、出库手续,并具备24小时作业能力。项目预计金额160万元(不含税),共需1名服务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在合同服务期内出现有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及发生重大综合治理案件的签约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如遇油田公司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油田公司政策执行。
2.4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场地要求:仓储场地面积≥20000㎡,自有场地提供场地产权证明,租赁场地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协议),租赁合同(协议)租赁截止日期不得早于2028年2月。
3.3设备要求:需具备叉车1台、吊车1台。
3.4人员要求:配备起重操作人员1名,须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Q2),叉车司机1名,须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N1)。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或最新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事业单位提供2023年度或最新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财务报表附注)。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6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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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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