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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五年度第七批集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克拉玛依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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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标段1-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监理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属额尔齐斯河谷风区。拟建风电场距哈巴河县公路里程约25km;场址区周边有县乡道路通过,交通便利。本项目场址区域海拔高度集中在450~480m之间,场区地势平坦开阔。

建设规模:一期27万千瓦风电场、220千伏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线路、进场道路及配套临建设施等工程。

本项目为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场项目、220千伏升压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及喀纳斯750千伏升压站220千伏间隔扩建。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3月底,计划首台(批)风电机组投产时间2025年12月。项目开工、停工、复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同时若因政策调整、接入系统变化和发包人投资决策等原因,导致项目取消、开工延误、工期延长等情况,承包人应无偿响应发包人要求,项目的停工、停工期间及复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2)标段2-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GIS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2.1项目概况

(1)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

项目地点: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属额尔齐斯河谷风区。拟建风电场距哈巴河县城约25km;场址区周边有县乡道路通过,交通便利。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一期27万千瓦,一次建成,其中一期拟安装36台单机容量为7500kW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270MW。新建一座220kV升压汇集站,建设2台240MVA的三相三卷有载调压变压器,主变容量:240MVA;电压比:242±8×1.25%/115±2×3.5%/36.5kV;接线组别:YN,yn0,d11,容量比100/100/100。220kV侧按双母线接线设计,规划建设3回主变进线间隔,4回220kV线路出线间隔,本期新建2回主变进线间隔及1回220kV出线间隔,预留3回线路出线间隔。升压汇集站110kV侧按双母线接线设计,规划6回出线,本期建成双母线接线(2台110千伏主变进线须具备带电运行条件)及1回备用出线,预留5回出线,规划主变进线间隔3回,本期建2回,35千伏侧电气主接线规划为双受电断路器单母线分段接线,共设6段母线,规划42回出线。本期建成4段母线及9回出线,其中Ⅰ、Ⅱ段母线各出线4回,Ⅲ段母线出线1回,Ⅳ段母线出线间隔预留。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4月,首台(批)并网时间2025年11月15日。

(3)标段3-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主变压器、站用变、接地变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属额尔齐斯河谷风区。拟建风电场距哈巴河县城约25km;场址区周边有县乡道路通过,交通便利。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一次建成,其中一期拟安装36台单机容量为7500kW的风电机组,装机容270MW。新建一座220kV升压汇集站,建设2台240MVA的三相三卷有载调压变压器,主变容量:240MVA;电压比:242±8×1.25%/115±2×3.5%/36.5kV;接线组别:YN,yn0,d11,容量比100/100/100。220kV侧按双母线接线设计,规划建设3回主变进线间隔,4回220kV线路出线间隔,本期新建2回主变进线间隔及1回220kV出线间隔,预留3回线路出线间隔。升压汇集站110kV侧按双母线接线设计,规划6回出线,本期建成双母线接线(2台110kV主变进线需具备带电运行条件)、本期建成双母线接线及1回备用出线,预留5回出线,规划主变进线间隔3回,本期建2回,35千伏侧电气主接线规划为双受电断路器单母线分段接线,共设6段母线,规划42回出线。本期建成4段母线及9回出线,其中Ⅰ、Ⅱ段母线各出线4回,Ⅲ段母线出线1回,Ⅳ段母线出线间隔预留。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3月,首台(批)并网时间2025年11月。项目开工、停工、复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同时若因政策调整、接入系统变化和发包人投资决策等原因,导致项目取消、开工延误、工期延长等情况,承包人应无偿响应发包人要求,项目的停工、停工期间及复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标段4-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属额尔齐斯河谷风区。拟建风电场距哈巴河县城约25km;场址区周边有县乡道路通过,交通便利。

建设规模:建设27万千瓦风电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含生活、生产用房)、220kV送出线路(长度约42千米)及喀纳斯750千伏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间隔扩建等工程。

本标段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负责27万千瓦风电场、220千伏升压汇集站、220kV送出线路、喀纳斯750千伏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间隔扩建、一台±50兆乏调相机系统、临建、道路、施工用电等全部工程的初步设计、勘察设计;负责27万千瓦风电场、220千伏升压汇集站、220kV送出线路、喀纳斯750千伏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全部设备(不包括甲供设备)与施工材料的采购,负责全部设备(含甲供设备)的卸车、保管、保险、仓储和转运,全部设备(含甲供设备)及材料的到货验收等工作;负责27万千瓦风电场、220千伏升压汇集站、220kV送出线路、喀纳斯750千伏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间隔扩建的全部土建、安装及调试等工程。具体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于2025年3月底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11月15日前首台(批)机组并网发电。项目开工、停工、复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同时若因政策调整、接入系统变化和发包人投资决策等原因,导致项目取消、开工延误、工期延长等情况,承包人应无偿响应发包人要求,项目的停工、停工期间及复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本项目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由项目业主踏勘联系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参与踏勘确认单》,未提交确认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5)标段5-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阿克苏有限公司电站二次设备硬件国产化升级改造

2.1项目概况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完成所有场站软硬件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通过终验后进入2年质保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由于本次招标项目涉及电站数量多且需要到现场实施安装调试工作,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进行现场勘测,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单位踏勘联系人出具的现场勘测证明,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现场勘测证明,将否决其投标。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合同签订事宜

招标结束后,合同由各电站对应的项目公司或管理单位与中标人分别签订合同。
2.4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信息服务费(元)

1

DNYZC-2

025-02-01-

376-01

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范围为一期27万千瓦风电场、220千伏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喀纳斯750千伏升压站220千伏间隔扩建、进场道路及配套临建设施等工程所有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

一、27万千瓦风电场工程监理范围:27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全部建设工作,监理范围包括临建、辅助工程、进场道路、防洪、风电场内道路、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施工、风机吊装,风机及附属设备和箱变安装及调试、防雷接地、35千伏集电线路工程、35千伏集电线路至升压站(含接口,监控、保护及通讯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涉网试验,材料及设备(含甲供设备)的进场验收,以及工程验收的全部工作(含达标投产、阶段及竣工验收)。

二、220千伏电升压汇集站工程监理范围:升压站围墙及围墙内全部建(构)筑物(含综合楼、GIS室、SVG室、配电室、调相机、二次设备室、主变防火墙、附属用房、事故油池、消防水池、危废库、安防工程、污水处理、防洪、围墙、大门、10kV线路、临建等所有建筑物或设施)、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基础施工、站内道路及电缆沟施工、系统照明及接地电缆敷设、防雷接地,升压站内设备的安装、标识标牌、调试及涉网试验,材料及设备(含甲供设备)的进场验收,进升压站道路施工及道路标识安装等全部工程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验收的全部工作(含达标投产、阶段及竣工验收)。

三、220千伏送出线路(长度约为42km)及喀纳斯750千伏升压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监理范围:220千伏送出线路土建、铁塔及导线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包含土建施工、铁塔及导线、接地、防雷设施等安装、调试及涉网试验,喀纳斯750千伏升压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土建、设备安装及调试、材料及设备(含甲供设备)的进场验收等全部工程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验收的全部工作(含达标投产、阶段及竣工验收)。

四、配合招标方完成质量监督、技术监督、国网验收等专项验收。

五、上述项目范围内设备(含甲供设备)材料的进场验收以及建设期间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及协调,工程项目配合第三方验收,编写工程建设总结,填报业主要求的工程进度周报、月报及年总结等工程报表、完成工程项目验收、资料归档及达标投产,工程项目工程量及结算审核、配合审计工作。

六、其他内容:制定监理规划、大纲及实施细则,完成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审核、图纸审查,协调施工、见证取样及平行检测;组织验收;资料收集及移交,完成发包人另行委托在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监理,完成工程质保期内缺陷消除、竣工验收、临建、创优等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1000

2

DNYZC-2

025-02-01-

376-02

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GIS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包含252kVGIS架空出线间隔1组,架空出线预留间隔3组,主变进线间隔2组,预留主变进线间隔1回,1组母联间隔,2组母线设备间隔;126kV GIS架空备用出线间隔1组,预留出线间隔5组,2组主变架空进线间隔,预留1组主变进线间隔,2组母线设备间隔,1组母联间隔;3组220kV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及配套镀锌钢支架(含在线监测装置),3组110kV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及配套镀锌钢支架(含在线监测装置);1台220kV电容式电压互感器,1台110kV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局放在线监测系统设备、SF6气体压力密度微水在线监测、SF6泄漏报警系统及配套设备、元器件、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1000

3

DNYZC-2

025-02-01-

376-03

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主变压器、站用变、接地变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2台SFSZ20-240000/220三相三绕组油浸式升压变压器,电压比:242±8×1.25%/115±2×2.5%/36.5kV;容量比:100/100/100;接线组别:YN,yn0,d11。

2台35千伏接地变及小电阻成套装置,接地电阻为70Ω,接地变容量为630kVA。

2台35千伏站用变压器,单台容量为1000kVA,电压比36.5kV/0.4kV,接线组别D,Yn11,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1000

4

DNYZC-2

025-02-01-

376-04

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1.勘察设计

27万千瓦风电场及附属设施、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及附属设施、220kV送出线路、喀纳斯750千伏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及附属设施、一台±50兆乏调相机系统等项目的初步设计、工程勘察设计。

2.设备采购

2.1风电场:负责27万千瓦风电场、集电线路全部设备与施工材料(不包括甲供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负责全部设备(含甲供设备)的卸货、保管、保险、仓储和二次转运(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塔筒除外),全部设备(含甲供设备)及材料的到货验收等工作。

2.2汇集站: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全部设备(不包括甲供设备及材料)及材料的采购、负责全部设备(含甲供设备)的卸货、保管、仓储和二次转运,全部设备(含甲供设备)及材料的到货验收等工作。

2.3送出线路:220kV送出线路及喀纳斯750千伏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间隔扩建(间隔形式为户外AIS)及附属设施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负责全部设备的卸货、保管、仓储和二次转运,全部设备(含甲供设备)及材料的到货验收等工作。

3.27万千瓦风电场建安工程

3.1负责27万千瓦风电场、35千伏集电线路和箱变基础、场内道路所有建安;

3.2负责27万千瓦风电场、35千伏集电线路所有设备安装调试。

4.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建安工程

4.1 220千伏升压汇集站所有建安;4.2升压站内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5.220kV送出线路、喀纳斯750千伏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间隔扩建

5.1 220kV送出线路、喀纳斯750千伏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间隔扩建所有建安;

5.2 220千伏送出工程所有设备及通讯的安装调试,。

5.3喀纳斯750千伏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间隔扩建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6.其他

6.1负责自行所需(临建设施、堆放场、钢筋加工厂、临时道路)的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征占地附着物补偿、青苗赔偿、政府地方关系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以及施工措施性临时租地的协调及费用等;

6.2发包人、承包人临建项目施工;

6.3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负责与工程相关的协调工作;

6.4负责办理建设项目图纸审查及并网前各项手续;6.5承担勘测定界相应费用。

6.6风电场、升压站、调相机仿真建模相应费用。

6.7风力发电机组、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通过240小时试运行;

6.8配合生产准备,负责项目达标投产及工程检验、调试、生产人员培训、运行;

6.9按发包人标准收集、整理、归档施工过程中各类资料,档案资料整理和工程建设同步完成,经档案专项验收合格后将档案整体移交给发包人;

6.10负责整体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6.11负责外围协调(包括地方政府、村民)、地貌恢复、临建设施建设等工作。

6.12按照招标方的要求,负责工程建设期设备标识牌、安全标识及交通标识牌制作及安装。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000

5

DNYZC-2

025-02-01-

376-05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阿克苏有限公司电站二次设备硬件国产化升级改造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阿克苏有限公司所属5座新能源场站后台综自系统软硬件,功率预测系统软硬件(含国产炒作系统、与电站未改设备匹配的控制原件)、远动通信装置、调度数据网路由器、纵向加密、故障录波、保护装置、等相关二次设备软硬件升级改造采购、安装调试、与省调对点调试,并接入阿克苏集控中心相关工作;质保期2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监理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2个10万千瓦及以上容量风电项目监理业绩;且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1个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监理范围、签字页,竣工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电力工程专业),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个10万千瓦及以上容量风电项目监理工作,且承担过至少1个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工程的监理工作(*须在本单位注册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合同首页、监理范围、签字页,竣工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总监任命文件资料);

(6)拟派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执业证书或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GIS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GIS制造厂家,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252kV及126kVSF6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人应提供国内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3个252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且成功投运至少1年的GIS及附属设备供货业绩(不含扩建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及投运证明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主要参数页、签字页及投运证明或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升压站主变压器、站用变、接地变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变压器制造厂家,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3C认证;

(2)投标人应提供220千伏240MVA变压器的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人应提供国内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3个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240MVA及以上容量,且成功投运至少1年的变压器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及投运证明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主要参数页、签字页及投运证明或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克拉玛依市碳和水冷数据中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一期27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牵头人经营状况为准),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包含联合体各方在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包含联合体各方在内);

(6)未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企业;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8)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负责勘察、设计部分的联合体的成员方需满足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的成员方需满足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的成员方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的成员方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包含联合体各方在内);

(6)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或在建至少2个10万千瓦及以上容量风电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且完成至少1个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勘察、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等资料);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以上业绩由负责勘察、设计部分的联合体的成员方提供;

并且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10万千瓦及以上容量风电项目施工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和至少1个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施工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等资料),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以上业绩由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的成员方提供;

(7)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设总)需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具有完成至少1个10万千瓦及以上容量风电项目设计业绩,且具有完成至少1个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设计业绩;(*需在本单位注册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提供合同封面、施工范围、合同签字页、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8)投标人拟派主要勘察人员需具有一级注册岩土勘察类资格;主要土建工程设计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类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承担过至少2个20万千瓦及以上容量风电工程项目经理管理业绩,且具有完成至少1个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不包含间隔改造,扩建工程)工程项目经理管理工作业绩(*需在本单位注册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提供合同封面、施工范围、合同签字页,项目经理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10)投标人拟派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在本单位注册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11)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阿克苏有限公司电站二次设备硬件国产化升级改造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综合自动化系统的生产制造商、集成商、销售商(集成商须取得授权委托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综合自动化系统安装、调试、改造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均超过1年成功运行的综合自动化系统实施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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