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化工产业园人工湿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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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营港化工产业园人工湿地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8.07万元
最高限价:216.37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东营港化工产业园人工湿地改造工程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18.07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参与本工程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21日0时0分至2025年2月27日23时59分,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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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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