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城区路灯及配套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二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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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城区路灯及配套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二期)已由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河智慧交通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
2、建设地点:德州市齐河县
3、建设规模:齐河县城区路灯及配套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对齐晏大街、晏华路、齐心大街、齐河大道、向阳路、308国道、晏婴路、金能大道、玫瑰园路、永雅路、金石大街、火车站街、恒力大道共13条街道共1223盏路灯进行更新,更换为新型LED路灯。拆除老旧变压器40台,更换为一级能效变压器。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约为2409.19万元。
4、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或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5、招标范围:
①项目设计: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业工程设计、图纸变更等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竣工验收服务等;
②项目施工: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
施工: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3%;
设计:25万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单独列支)。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施工负责人: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派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项目设计负责人:由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派出,具有高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或电气专业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具备相应资质。
4、其他:
4.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4.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3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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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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