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2025年综合生产用房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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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2025年综合生产用房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不含税预算金额151210元,增值税率13%,含税预算金额170867.3元。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中选单位数量:
■中选一家
□两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各项产品的不含税单价,供应商每一项不含税单价高于每一项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尺寸(±50mm)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1 |
双孔收残车 |
1200*600*840 |
台 |
1 |
2600 |
2 |
不锈钢桶 |
¢450*450 |
个 |
2 |
350 |
3 |
双门不锈钢门消毒柜 |
1310*650*1950 |
台 |
1 |
8000 |
4 |
五格保温售饭台 |
1800*700*800 |
台 |
1 |
3200 |
5 |
不锈钢食物盆 |
与五格保温售饭台匹配 |
套 |
5 |
100 |
6 |
双层工作台 |
1200*700*800 |
台 |
1 |
1400 |
7 |
四层平板货架 |
1200*500*1500 |
台 |
2 |
1500 |
8 |
六门更衣柜 |
900*400*1800 |
台 |
1 |
3000 |
9 |
双星盆水池 |
1200*600*800+150 |
台 |
1 |
1500 |
10 |
单星工作台(右星) |
1200*600*800+150 |
台 |
1 |
1500 |
11 |
龙头 |
双温 |
个 |
3 |
260 |
12 |
燃气热水器 |
530*335*177 |
台 |
1 |
2400 |
13 |
电子落地称 |
420*560*900 |
台 |
1 |
400 |
14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 |
台 |
1 |
2000 |
15 |
四层平板货架 |
1200*500*1500 |
台 |
1 |
1500 |
16 |
风幕机 |
1500*175*180 |
台 |
1 |
1100 |
17 |
一炒一大锅灶 |
1800*1150*800+100 |
台 |
1 |
11000 |
18 |
单头低背矮汤炉 |
700*700*550+350 |
台 |
1 |
7000 |
19 |
炉拼台 |
350*1150*800+100 |
台 |
2 |
1100 |
20 |
燃气蒸箱 |
700*660*1300,6盘 |
台 |
1 |
3800 |
21 |
不锈钢饭盘 |
600*400*40 |
个 |
6 |
70 |
22 |
双通移门荷台柜 |
1800*1000*800 |
台 |
1 |
3100 |
23 |
柜式调料车 |
500*800*800 |
台 |
1 |
2000 |
24 |
粘捕式蚊蝇诱捕器 |
8W |
台 |
3 |
90 |
25 |
紫外线消毒灯 |
30W |
台 |
1 |
300 |
26 |
双温四门高身柜 |
1200*700*1950 |
台 |
1 |
7300 |
27 |
电热开水器连底座 |
605*535*1500 |
台 |
1 |
1000 |
28 |
厨房灭火系统 |
480*238*680 |
套 |
1 |
12800 |
29 |
油烟净化一体机(380V) |
L*1300*930 |
米 |
4.2 |
13000 |
30 |
风管弯头 |
与油烟净化一体机匹配 |
平方米 |
20 |
300 |
31 |
三通 |
与油烟净化一体机匹配 |
平方米 |
12 |
300 |
32 |
导流板 |
与油烟净化一体机匹配 |
套 |
1 |
540 |
33 |
防火阀 |
与油烟净化一体机匹配 |
个 |
2 |
850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乐山分公司新办公大楼厨房设备采购。
2.2交货期: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后,需在30日(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到货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或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供应商的股东或直系亲属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提供供应商控股管理关系情况(格式详见比选文件应答文件格式(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 3C认证:供应商参选的产品(风幕机)须具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的类似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20万。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厨房设备的类似业绩;②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合同中有明确金额的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累计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含税金额为准;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发票(评审时以发票含税累计金额为准),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且发票开具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未提供发票该项合同业绩金额不认可。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属于本项目要求时间范围均可),未明确规定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开始履行时间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④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⑤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⑥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2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2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2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厨房设备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不同供应商在递交的参选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提供承诺函,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供应商须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比选文件应答文件格式(应答函))。
3.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
具体满足下列要求:
(1)若为代理商参选: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需核心设备的授权函(至少须体现产品型号、品牌,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若为制造商参选:审查制造商声明函;
(3)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选,则参选均无效。
注:核心设备为:双门不锈钢门消毒柜,一炒一大锅灶,厨房灭火系统,油烟净化一体机(380V)。
3.8其他要求:(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若单独有其规定的除外):
1)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资格审查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应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应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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