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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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43万元;
最高限价:43万元;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采购内容及要求:本项目为新乡县人民法院安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双方未提出异议可续签一年)。
服务地点:新乡县人民法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保安公司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如投标时保安服务许可证在年审期间单位须提供证明材料);跨区域从事保安服务,注册地在新乡市行政区域以外的,须提供新乡市公安局出具的备案证明。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7日8:30~11:30,15:00~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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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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