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MCG-******** 2.项目名称:运河公园伞廊栈道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3元 5.采购内容:该项目建设地点位###市运河公园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伞廊栈道损坏部分进行拆除,重新铺设木地板,部分栏杆除锈刷漆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期:60日历天 7.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8.安全: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截止时间,通过“****网站、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完成。中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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