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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渝万、成达万高铁项目钢绞线联合直采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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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渝万高铁、成达万高速项目经理部钢绞线物资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渝万高铁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达万高速铁路工程指挥部,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渝万高铁项目、成达万高铁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钢绞线联合直采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七局集团新建重庆至万州高铁站前4标项目,位于重庆市丰都县和涪陵区境内。合同金额32.39亿元,合同工期54个月,开工日期:2022年11月,竣工日期:2027年4月。主要工程:渝万高铁站前4标段起讫里程DK117+036.604~DK150+433.312,全长33.4km(含无砟道床)其中路基4.94km(区间路基4.19km,站场路基0.75km),隧道7座长17.68km,桥梁20座长10.63km,桥隧总占比86.3%,无砟道床67.61km。鲁家寨梁场负责本标段DK141+706~DK150+433段153孔箱梁预制架设。线路自丰都县十直镇,经树人镇、名山街道、虎威镇,进入涪陵区,终止于涪陵区珍溪镇,线路跨越2个行政区域。

2.1.2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达万高速铁路项目由铁发改函(2020)1671号批准建设,成达万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和重庆市的投入资金,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不含四川省承担境内车站增加投资)的50%,资本金中国铁集团承担27%、四川省承担65%(含征地拆迁费用)、重庆市承担8%(含征地拆迁费用),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等,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水泥直采进行公开谈判。

2.2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修正);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 号);

(8)《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GJX01包件、GJX02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生产厂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及以上,必须由投标人自行生产,不接受代工及贴牌产品。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不少于两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提供成立后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3年以来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具有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包括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合同协议书两套。投标人如为生产商,可提供所授权的代理商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 履约信用: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④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接受其投标;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7)其他:①不接受代理商投标。②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5.竞谈文件的获取

5.1

竞谈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8时00分-2025年2月22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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