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第八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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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第八批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第八批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3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投标人须分包投标,评标委员会分包评定中标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特定资格条件:
包1:
采购标的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除外)。
(2)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3)拟投标/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4)拟投标/响应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要求审查相应材料,若无法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包2:
采购标的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除外)。
(2)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3)拟投标/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4)拟投标/响应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要求审查相应材料,若无法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2月17日~2025年0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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