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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能源经营部2025年-2026年汽车充电桩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东营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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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能源经营部2025年-2026年汽车充电桩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2025021500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汽车充电桩施工服务,主要内容包含:汽车充电桩安装施工、外市电引入、充电桩场站建设、相关设备及配套材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框架合同有效期2年,如本合同到期后,合同份额未使用完毕,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予以延期。若实际执行达到框架金额上限,合同自动终止。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服务地点:山东省,详见各标段实施地域。

1.4工期:接到招标人采购订单之日起30日内完工。

1.5质保期:高压部分质保期6年,其他部分质保期3年。

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中国铁塔的各项规范要求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7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标段招标的方式,每个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具体划分及中标情况如下:

标段

实施地域

标段不含税预估金额(万元)

份额占比

施工不含税预算

(万元)

乙供设备不含税预算

(万元)

中标数量

标段1

东营、淄博、滨州

1260.00

100%

567.00

693.00

1

标段2

烟台、威海、日照、潍坊

900.00

100%

405.00

495.00

1

标段3

济南、济宁、聊城、枣庄

710.00

100%

319.50

390.50

1

注:本项目为集中招标。上述采购规模为预估量。本次采购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施工部分和乙供设备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100%,投标人某标段任一分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要求的,该标段投标将被否决。

1.9本项目预算不含税金额2870.00万元,含税金额3191.44万元,其中乙供设备部分不含税总预算1578.50万元;施工部分不含税预算1291.50万元。乙供设备部分税率按照13%测算、施工部分按照9%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投标人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2.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2.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五级及以上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

(5)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③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或查询截图进行补充说明。

2.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相应证书扫描件和2024年10月(含)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汽车充电桩电力施工类或10KV(含)以上高压施工类相关业绩。

2.6投标人关联关系审查: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关联关系承诺书。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与其他投标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2.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6日9:00至2025年2月2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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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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