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鹤庆灌区工程压覆矿产评估报告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8 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省鹤庆灌区工程压覆矿产评估报告编制,费用约 58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鹤庆灌区工程压覆矿产评估报告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省鹤庆灌区工程压覆矿产评估报告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
必须是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相关工作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2023 年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原件扫描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
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表;不能提供以上相关报告及报表的需提供情况说明。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以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
的结果截图均有效),信用查询起止时点:竞争性磋商公告发
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一时间点。
(2)投标人信誉条件良好,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等状态;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未发生上
述情况的承诺书,开标时发现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取消投标人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
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4 其他要求: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
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
则均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真实有效,一旦查出有弄虚作假或故
意隐瞒行为,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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