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1#~F2#泊位工程(一期工程水工、疏浚部分)项目经理部预埋件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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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位于阳西县溪头镇丰头岛东侧岸线,东侧濒临海陵湾,属于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拟建设2个5万 吨级多用途泊位(按10万吨级设计),码头长度为521m。码头采用顺岸布置,码头面顶高程为6.0m。码头前沿设计高程为-13.5m,项目水工工程内容包括高桩梁板式码头及引桥结构,港池疏浚。合同工期730日历天,工程总金额5.45亿元。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及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或其代理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生产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代理商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授权书(鲜章正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投标物资月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月高峰需用量的一倍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3)财务能力要求: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生产厂和代理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
(5)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权威信贷机构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6)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一包一投,不接受在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参与申请;未通过集团公司合规审查的厂家和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不予合作;接受招标组织单位或采购人在认为必要时组织的现场考察;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02-04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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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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