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国资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供应商目录组建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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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国资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供应商目录组建项目。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项目概况:为满足采购人及其下属单位对法律事务管理的使用需求,确保律师服务相关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20家律师事务所为采购人及其下属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等工作。
4.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5.入围数量:20家,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0(含)家时,为保证项目竞争性,入围单位数量缩减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80%(向上取整)。
6.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年检。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及其律师在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以上的处罚;没有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5)投标人须在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下同)有专门的办公场地。
注:①如场地属于自有场地,证明材料包含房产证明和房屋现场照片;②如场地属于租赁场地,证明材料包含房屋租赁合同(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已租赁时间在三个月及以上)、业主方或物业方相关证明以及房屋现场照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等导致事务所实质上为同一班底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后续发现同时入库单位实质上为同一班底的,将同时取消入库资格。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3个服务费用10万元以上为湖南省地域范围内的上市公司、国央企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范围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专项法律服务)。
备注: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如有),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订日期为准。
(2)服务团队须指派一名具有1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的律所合伙人作为团队负责人,对口承接采购人及其下属单位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处理服务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备注:须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证书复印件和具备1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团队(不含团队负责人)至少具有5人及以上执业律师,团队内所有律师均具有5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具备较好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团队成员相对稳定。除团队负责人以外,拟派团队其他成员至少有2名律师成员应具有10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备注:须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证书复印件和相应年份律师执业经验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所有团队人员须提供在投标人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说明: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三、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20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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