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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能源(长沙)有限公司2025年度垃圾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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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能源(长沙)有限公司2025 年度垃圾运输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长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2 项目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处理总规模1000 t/d。本期日处理生活垃圾规模为1000 吨,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配置2 台处理能力为500 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及2 台中温次高压蒸汽锅炉(6.4MPa,450℃)。

2.3 服务期限:1 年,合同开始日期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方须将招标方指定地点垃圾运输至光大环保能源(长沙)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夏铎铺镇凤桥社区垃圾填埋场内)卸料平台(含运输及卸料),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如遇道路施工等一切影响通行的情况,招标方不增加任何费用。运输车辆由投标方提供,投标方负责燃料柴油费、过路费及车辆保险费用等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管理与调度、运输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车辆的维护保养、运输设备及工具的配置与维护、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卸料处理费、垃圾容器的清洁维护费、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相关培训费用,以及交通违章处理费等一切收运相关费用。服务期限为:1 年,具体以合同签署为准。为满足招标方过磅要求,车辆轴距≤17 米,宽度<3.2 米。车辆自带自卸功能。运输车辆必须为翻斗、防抛撒、符合国家运输标准的自卸车辆,每日运输量能力≥150 吨;另外乙方能提供压缩式密闭垃圾车,其运输量能力≥50 吨,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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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其他要求:具有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 个同类或类似服务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

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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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2 月17 日18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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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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