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哈尔滨地区2025-2026年度氢氧化钠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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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哈尔滨地区2025-2026年度氢氧化钠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哈尔滨。
2.2项目规模:氢氧化钠折百后约647吨(预估:哈热公司/哈热厂257吨;哈三330吨;哈发60吨;)氢氧化钠(NaOH)含量≥30%。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3.15-2026.3.14(暂定)。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氢氧化钠折百后约647吨(预估:哈热公司/哈热厂257吨;哈三330吨;哈发60吨;)氢氧化钠(NaOH)含量≥3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应具有氢氧化钠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氢氧化钠(液碱);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包含氢氧化钠或液碱)。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个氢氧化钠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没有运输车辆的,需提供协议运输单位运输协议(或合同)扫描件及协议运输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0.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2-08 14:03到2025-02-14 17:00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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