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2025-2026年度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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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LYS-2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2025-2026年度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2566.96元;
最高限价(如有):442566.96元;
采购需求:为我中心提供食堂所需服务(具体工作以食堂日常具体发生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07日8时30分至2025年02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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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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