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运输服务分公司车辆轮胎作业外包项目竞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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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条件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 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运输服务分公司车辆轮胎作业外包项目 采购人为 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运输服务分公司 ,预估项目金额19.2万元,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运输服务分公司车辆轮胎作业外包项目 组织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服务(外包)范围
2.1项目背景及概况:我司汽修中心主要承担机场内外各单位车辆及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现需寻找可为我司提供驻厂车辆轮胎作业(人工)的单位进行合作,我司负责提供轮胎作业专用工作场所及材料,合作期限为两年。
2.2服务(外包)内容:
2.2.1根据采购方的轮胎维修需求对轮胎作业进行评估,采购方提供轮胎原材料后,由成交人负责对车辆轮胎进行更换、轮胎胎压检查、轮胎动平衡、轮胎换位、轮胎修补等工作,作业人员需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技能,熟悉各品牌轮胎质量及使用效果,能对常用轮胎品牌质量及使用效果进行分析。
2.2.2能够按照客户需求的轮胎尺寸、型号等进行更换,确保更换的轮胎无钢圈损坏、无漏气、无胎压报警现象,符合国家行业操作标准。
2.2.3负责对新轮胎质量的检验工作,对于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轮胎有权拒绝更换,并及时上报。
2.2.4保证生产进度,按采购人要求时间交车。
2.3项目实施地点: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运输服务分公司指定地点(黄花机场汽修厂)
2.4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金额需>19.2万元(两年)(不含本数),报价为含税价,超出此价格视为无效报价。
2.5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两年(如T3提前启用则合同自然终止)。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履约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维修,可承担车辆轮胎作业外包业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响应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银行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3履约能力:
3.3.1基本履约要求:响应人承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人员、管理、专业技术等能力。以上承诺由响应人自拟格式,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如若响应人成为项目成交人并签署合同,在合同履约期间未能按照承诺内容执行,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人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将失信方纳入采购人企业供应商黑名单,三年以内不得参与采购人企业的所有采购项目;
3.3.2专业技术要求:无,有, 轮胎作业人员须具备与车辆维修相关的证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谈;
3.5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应编制装订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文件部分。
4.报名及竞谈文件的获取时间
时间:自2025年2月6日9时起,至2025年2月11日16时止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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