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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2026年质检中心安全管控支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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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2026年质检中心安全管控支撑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ITCC-ZJ25ZT010100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订单下单自现役合同到期或现役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后开始(以早到者为准)】。

本项目拟采购浙江铁塔2025-2026年质检中心安全管控支撑,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对在建项目工程中涉及的勘查设计、监理、施工等各环节开展安全和质量检查、流程审核、质量稽核。通过上述管理工作,规范合作单位的现场履职行为,并应用于合作单位评价考核。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采购预算:【1181万元(含税),其中预估差旅费不含税58万元】,以【本项目中标不含税总价(不含预估差旅费)+预估差旅费不含税58万元】作为合同不含税金额上限,据实结算。

地市

价格系数

预估数量(

预估服务期(日历日)

A类岗位

B类岗位

C类岗位

省公司

1.1

1

7

730

杭州

1.1

1

2

宁波

1.1

1

2

温州

1.1

1

2

台州

1

1

2

金华

1

1

2

绍兴

1

1

1

嘉兴

1

1

2

湖州

0.8

1

1

丽水

0.8

1

1

舟山

0.8

1

1

衢州

0.8

1

1

合计

/

1

11

24

注:1.上表【预估数量】、【预估服务期】仅为预估数,最终根据实际服务数量结算。单个服务岗位月度实际服务天数=当月日历日-请假天数;

2.应甲方要求出差产生的住宿费及交通费,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据实结算,投标人无需报价。

3.某一类岗位中1个岗位应配置1个服务人员,例如B类岗位,全省预估数量为11个,即全省预估需配置11个B类服务人员。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服务期限:下达订单之日起15日历日内开始提供服务

1.5服务地点:浙江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类服务岗位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任一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注:下表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对应的价格系数为1)

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元/个·日历日

A类岗位

B类岗位

C类岗位

807.7

491.08

343.76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控股与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备的1个有效的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相关技术服务(建设项目安全管控服务类或含工程设计服务或含监理服务)】,且单个案例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②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3)若合同内容中无法体现本项所指“同类业绩”内容,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说明;(4)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日期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5)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2.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与招标人(或其下属地市分公司)任一现有合作单位存在如下关系(“现有合作单位”指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或其下属地市分公司)勘查设计、监理、施工、维护单位且双方之间的相应合同仍在有效期内):

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任一现有合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与任一现有合作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②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与任一现有合作单位股东完全一致的。

③与任一现有合作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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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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