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凤凰岭矿区大岭山矿段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矿山、加工区及廊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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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截止时间:2025-02-05 18:07: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大岭山矿段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已由阳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9-441721-04-01-57751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交四航(阳江)绿色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交四航(阳江)绿色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大岭山矿段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监理
2.1.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矿区开采种类为建筑用片麻岩矿,矿区面积1.784km2,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900万m3/年(2412万吨/年),开采标高+294.77m~-20m,资源储量1.8376亿m3,剥采比0.252:1;可采储量共计1.509亿m3(折合约4.05亿吨);服务年限20年;办公生活区及加工区总建筑面积约为150092平方米。本项目建设采矿基建工程,加工生产线及廊道钢结构工程、辅助系统的机电设施工程,矿石加工生产线、廊道及公共辅助系统的基础建设工程。
2.1.3 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阳西县溪头镇。
2.1.4 工程概算:项目总投资额12.56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1.6亿元。
2.2 招标范围
2.2.1 监理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2.2.2 监理范围: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合同约定,为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交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施工监理、施工安全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控制、安全、质量、进度、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原材料抽检旁站、组织协调、工程变更等相关监理服务,以及为项目施工过程各阶段工作的衔接提供其他管理咨询服务,包括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协助管理机械设备和竣工验收移交及工程资料归档,配合审计、巡察的监督监察工作等。
2.3 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总工期暂定为20个月(2024年6月至2026年1月),其中办公区、生活区先行开工点暂定2024年6月开工,加工区开工日期暂定为2024年7月1日,矿山工程、廊道工程开工日期暂定为2025年1月1日。
2.3.1监理服务期自受托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此处指终审部门的竣工结算)止,包括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3.2监理服务期内,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专业监理人员、资料员、报建协调人员须在工程现场开展监理服务工作;工程收尾阶段资料员须在工程现场或委托人指定场所开展工程收尾相关监理服务工作。
2.4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650.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②矿山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矿山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应以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矿山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③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
④资格审查前,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⑤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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